公告事項:「華頓快樂基金」終止信託契約公告。
依 據 : 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四十五條第四項及本基金信託契約第二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辦理。
說 明:
一、華頓投信經金管會97年6月19日金管證四字第0970031936號函核准終止華頓快樂基金信託契約。
二、華頓快樂基金謹訂於97年7月10日為買回申請截止日,97年7月11日為本基金之清算基準日。
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