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投信公告經理之中華萬邦基金,因有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22條及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10條第 7項及第11條第 5項規定之事由,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自2001年09月13日起,暫停銷售價格及買回價格之核算,同時暫停本基金之銷售贖回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