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豐成龍債券基金」97/1/21合併至「匯豐富泰二號基金」
「匯豐富泰二號基金」與「 匯豐成龍債券基金」合併核准公告及作業說明:
一、「 匯豐成龍債券基金」合併案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6年 12月 21日金管證四字第 0960072337號函核准在案。 二、存續基金名稱: 匯豐富泰二號基金,基金經理人:許(豐弟)勻。 投資策略: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以維持收益安定,追求投資利得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國內政府債券、公司債及金融債券。 三、消滅基金名稱: 匯豐成龍債券基金。 四、合併目的及預期效益:在基金合併後取得基金規模增加之良性循環效應,將使基金可操作資金提高、債券部位可調整之空間增加,投資彈性自然提高,進而有機會做更完整策略性的資產配置,為全體受益人創造更佳的操作績效。 五、合併基準日:九十七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