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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誠亞太三喜基金」將於97/12/11合併至「保誠亞太高股息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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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保誠投信經理之「保誠亞太三喜基金」與「保誠亞太高股息基金」合併事宜公告。

公告:

一、主管機關核准函日期及文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7年11月14日金管證四字第0970062064號核准函。

二、存續基金之名稱:保誠亞太高股息基金。

基金經理人:陳俊安。

三、消滅基金之名稱:保誠亞太三喜基金。

四、合併目的及預期效益:

(一)合併目的:

保誠亞太三喜基金的投資目標係以總體投資環境分析,決定每個市場投資比重,在此比例下於每個市場選擇相對具有成長性之上市公司投資,在正常情形下,70%淨資產投資在台灣、日本、韓國、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及泰國之資訊、通訊、消費性電子等相關上市上櫃公司。惟因近期全球金融市場受美國次級房貸風暴持續性影響及部分金融機構發生財務危機倒閉,導致投資人投資信心較為不足,造成該基金之基金規模急速萎縮,進而影響該基金之規模,恐有面臨清算之可能,為免基金清算造成投資人必須被迫取回投資,在顧及投資人權益的考量下,基金合併應是保障投資人權益最有效的方法。

保誠亞太高股息基金主要以亞太地區(包括台灣、澳洲、紐西蘭、香港、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印度、印尼、菲律賓、巴基斯坦、越南等國或地區)之高股息股票為投資範圍。亞太地區在歷經亞洲金融風暴以後,顯現出高度之經濟爆發力,而新興亞洲在教育水準提高、基礎建設發展與外資持續流入下,未來將邁向已開發國家之路,故結合了新興國家的高成長與紐、澳已開發國家之穩定性,將使整體經濟動力更為穩健。

保誠亞太三喜基金與保誠亞太高股息基金均屬於亞太股票型基金,二者在投資區域上極為相似,我們相信透過規模較大的保誠亞太高股息基金及其經過市場考驗的投資策略,將可發揮其單位成本之效益及經濟規模,必然能為保誠亞太三喜基金的受益人提供更大的優勢,因而可創造絕佳的長期績效。

(二)預期效益:

因保誠亞太三喜基金與保誠亞太高股息基金投資國家幾乎相同,合併之後,以保誠亞太高股息基金為存續基金,保誠亞太三喜基金為消滅基金,經理公司將更能靈活運用基金,達到合併後之最大效益。

以下由提高基金規模、降低營運成本、提升經濟規模效果及研究效能等方面說明之。

1.提高基金規模

截至97年10月30日,保誠亞太三喜基金之基金規模共計新台幣(下同) 203,550,328元,而保誠亞太高股息基金之基金規模共計1,250,370,997元,二支基金合併之後,存續基金之規模預計將可達14億;基金規模擴大後,將有助於基金資產因應市場變化,增加對市場的風險承受力,為投資人創造更大利益。

2.降低營運成本

由於二基金均有個別之人事、組織及其他基本費用成本,其統合費用相對基金規模之比重偏高,損及受益人之權益;如能將二基金加以結合,將可避免重複之支出,除此之外,資訊、研究成果、投資經驗等多項人力與物力資源可以共享,對於提昇基金之競爭力,及增加受益人之獲利,均具有正面之意義。

3.降低經理成本,提升研究效能

因保誠亞太三喜基金與保誠亞太高股息基金同為海外股票型基金,且皆聚焦於亞太地區,投資標的與屬性一致,相關人力及資訊之重疊性高,此二基金予以合併,可共享研究成果,以達相乘倍數之功,符合合併之意旨,且二支基金合併後,將以維持必要之人力為準則,調整基金合併後之後勤人員工作分配,並盡可能將資源充實於各研究單位,以提升合併後基金之研究投資能力,由於人力精省,研究單位更能將心力投入於單一基金,對於基金之投資效能將能有效提升。

(三)對投資人的影響:

合併之後,保誠亞太三喜基金投資人若未於保誠投信指定之日期前申請贖回,其所持有之保誠亞太三喜基金單位將會併入保誠亞太高股息基金,由於保誠亞太高股息基金之投資區域不含日本,故經理人將賣出原亞太三喜基金之日本相關部位。以風險分散的角度來看,原本保誠亞太三喜基金佈局於日本、香港等七個國家,而保誠亞太高股息則可佈局於除日本以外的十三個國家,甚至可投資於澳洲等國。

經理人雖因基金合併賣出日本持股,但合併之後可佈局的投資國家更廣,相較於原保誠亞太三喜基金,更能分散風險。截至2008/9/30止,保誠亞太三喜基金的一年波動性約為21.66% (資料來源:Lipper),而保誠亞太高股息基金的一年波動性則約為16.67%(資料來源:Lipper)。此合併對於保誠亞太三喜基金的投資人,實有正面的效益。

五、合併基準日:中華民國97年12月11日(星期四)


•相關基金:保誠亞太三喜瀚亞亞太高股息基金A不配息(台幣)
•相關投信:瀚亞投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