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銀遠東DWS亞洲基金」獲准終止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主 旨:德銀遠東投信經理之「德銀遠東DWS 亞洲基金」信託契約終止乙案。
依 據:「德銀遠東DWS 亞洲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五款、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一條之規定辦理。
公 告 事 項:
一、德銀遠東投信依據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四字第0970057329 號函核准終止「德銀遠東DWS 亞洲基金」信託契約;本基金自該日起正式終止,並進行後續清算作業。
二、本基金已停止受理申購作業,謹訂於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為基金申請買回或轉申購截止日,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為清算基準日。
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