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華夏聚合自母公司華夏取得17萬噸PVC粉廠土地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305)華夏-代子公司華夏聚合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取得十七萬噸PVC粉廠土地。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高雄縣林園鄉林園石化區土地。 2.事實發生日:98/8/14~98/8/14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約13,188平方公尺計新台幣132,861,157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華夏海灣塑膠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原由:茲因投資效益考量,林園PVC粉廠投資案改由華夏聚合股份有限公司投資、 移轉價格:新台幣132,861,157元、 取得日期:98/08/17。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取得日期:98/6/24、 處分日期:98/8/17、 取得價格:新台幣131,344,524元(已含土地款及移轉稅費)、 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不適用。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方式:董事會決議通過、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係按母公司交易價格加計必要資金利息及依法負擔之成本所設算之交易成本、 決策單位:總經理室。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經複核後尚屬合理。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投資十七萬噸PVC粉廠。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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