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合併子公司美東菱,基準日為8/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611)中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與子公司美東菱股份有限公司合併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0/7/7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美東菱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美東菱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有效整合資源運用、降低營運成本。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透過資源有效規劃與整合,發揮經營效益。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無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因本公司係合併轉投資持股100%之子公司,依法應於合併基準日銷除所持有之股份,並未發行新股,故無換股比例之適用。 11.預定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為100年8月1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合併基準日後,消滅公司之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概由存續公司依法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存續公司名稱: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存續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照明產品、綠能應用產品製造與銷售。 消滅公司名稱:美東菱股份有限公司 消滅公司主要營業項目:電子安定器製造與銷售。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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