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1-07-16 14:11:14 記者 陳祈儒 報導
美商蘋果公司(Apple Inc.)去年3月向ITC(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控告國內手機品牌廠宏達電(2498)侵權,今(16)日ITC初步判決宏達電有2項專利侵權;所侵犯2項專利分別是蘋果於1994年、1996年就提出申請、超過十年以上的“陳年”專利。業界分析,ITC初判2項侵權都是蘋果還沒有投入iPhone,在電腦時代,蘋果發展麥金塔(Macintosh)系列產品時設定專利內容,所牽涉機種與層面很廣泛,如果侵權成案,對整體手機技術創新或許帶來負面影響。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宏達電自2010年開始,就至少有9次投資軟體公司與收購通訊相關專利,就是為防止發生像今天這樣專利訴訟案。只是宏達電近年架構,都是通訊業新技術與軟體應用,竟沒料到初步判決侵權,是指終端之間數據傳輸、觸控下達開啟電子郵件這一類普遍性智慧手機功能,侵權與否還有討論空間。
專利業界認為,初判宏達電侵權部份,是屬於蘋果公司自1984年就開始發展的麥金塔電腦的範疇。因為智慧型手機smartphone,在當初產業設定上,就是一種介於PC與手機之間的整合型終端Convergence Device;所以近年像是蘋果公司這樣藉由PC專利控告手機廠商例子屢見不鮮。
PC與手機都不斷隨著時間而演進,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雲端應用等,都是很好的例子。而專利權訴訟是一種以法律服務商戰的手段。專利業者發現,近年來擁有專利PC軟體與硬體公司,儘管已經無能力在行動通訊中取得商機(靠iPod/iPhone/iPad翻身的蘋果公司則是例外),但是透過專利優勢,從通訊廠商中取得不少授權金利益。
此次蘋果與宏達電初步判決涉及侵權部份,分別是美國專利第6343263號的「Real-time signal processing system for serially transmitted data」,與美國專利第5946647號的「System and method for performing an action on a structure in computer-generated data」。
美國第6343263號專利是在17年前所提出的,大概含義為語音(voice)、傳真(facsimile)、視訊(video)等類似數據資料,能夠即時在智慧型手機與其他終端之間作傳輸;專利內容沒明確指出,是指在無線網路設備或是智慧型手機上的數據傳輸。所以可預見若是侵權成立,對於Android等手機產業來說,會變成一個廣泛問題。
美國專利第5946647號則在14年前所提出的,其牽涉手機範圍又更廣。該專利主題是以系統與方法(System and method)來執行終端裡的數據資料;內容是說,透過觸控來告訴智慧型手機執行打開電子郵件。專利所描述的執行操作方式,其實早已普遍存在大多數智慧型手機上,也給外界認為該項專利偏向投機意味。只是初判侵權已經成立,宏達電仍是積極面對,決定全力上訴,悍衛權益。
外資分析師初步認為,由ITC初判侵權2項專利集中在軟體來看,這將鼓舞蘋果對競爭對手展開一連串反擊,也有銷售Android作業系統手機的三星電子(Samsung)、摩托羅拉(Motorola),極有可能同步涉及侵權。
其次,分析師也認為,初判結果,宏達電硬體與自有介面此次暫無侵權之議,因此,未來蘋果訴訟策略,可望朝全面打擊Google平台來著手。分析師認為,宏達電因為是Android陣營中研發能量最強的業者,所以蘋果想先從宏達電開始興訟,藉以削弱Android終端士氣。
★宏達電2009後多次併購與投資軟體公司:
年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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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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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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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金額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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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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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DD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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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地圖與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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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5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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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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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Aba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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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軟體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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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100萬歐元,100%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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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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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方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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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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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550美元,取得一席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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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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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NetQ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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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防毒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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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250萬美元,參與1/4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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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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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Saffron Dig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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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多媒體傳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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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3,015萬英磅,100%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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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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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On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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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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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4,000萬美元,取得策略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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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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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KKB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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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線上華語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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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000萬美元,取得11.1%股權及一席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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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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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ADC
Telecommun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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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通訊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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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萬美元,取得82件專利及14件專利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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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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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S3 Garph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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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繪圖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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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億美元,取得100%股權及235項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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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宏達電重大訊息、高盛證券、兆豐證券
資料整理:記者陳祈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