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申報
全球時代來臨,台灣街頭出現愈來愈多外國人臉孔,除了來台短期旅遊外,勞動部最新統計,今年外國專業人員來台工作人數較去年同期僅成長5.1%,其中外國人來台從事「運動教練及運動員工作」和「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成長最多,分別增加24.2%和17.5%。
行政院為為吸引更多國際優秀人才來台,祭出雙重租稅誘因,及推出四證合一的「就業金卡」,外籍人才憑卡自由轉換工作,不必再由雇主申請;既然在我國政府保護之下,外僑既賺取所得,當然和我國民一樣是要負起納稅義務。
外國人課稅方式,並且與其在臺居留有很大關聯,因其在華居留期間之久不同,分為以下兩種身份
身份 | 判斷指標 | 課稅所得及納稅方式 |
非居住者 | 係指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華居留期間合計滿183天者(含18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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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者 | 係指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華居留期間合計不滿183天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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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數的計算如何計算
是以護照入出境日期,如一課稅年度內入出境多次者,累積計算,並依民法第 120 條第 2 項入境始日不計,出境末日計入
舉例說明如下:
舉例說明如下:

- 淮楠106年 4 月 2 日入境, 5 月 10 日出境,計 38 天, 7 月 2 日再入境後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出境,計 182 天,淮楠106年度在臺共居住 220 天。
- 金隆106年 8 月 1 日入境, 11 月 20 日出境後未再入境,當年度金隆在臺居住共 111 天。
外國人課稅方式分為結算申報與就源扣繳兩種

備註:自行繳納的時間
- 於該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限開始前離境者,應於離境前依規定扣繳率申報納稅。
- 於該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限內尚未離境者,應於申報期限內依規定扣繳率申報納稅。
申報地點

其他注意事項
- 自99年1月1日起,政府派駐國外工作人員以外之非居住者,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之1.5倍以下者按給付額就源扣繳6﹪;全月薪資給付總額
- 超過1.5倍者按給付額就源扣繳18﹪
- 年度進行中離境之居住者:其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減除,應分別按該年度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日數,占全年日數之比例,換算減除(所得稅第17-1條)
便捷的網路服務
- 可以利用財政部外僑綜合所得稅線上所得稅試算應繳稅額
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58W13 - 外僑辦理綜合所得稅離境或結算申報應檢附文件可參考財政部網址:
http://www.ntb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870/69457
46995453729765
報稅相關資料由貝里斯商卓越資產管理(股)公司台灣分公司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