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零售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50%彌補虧損案
回應(0)
人氣(0)
收藏(0)
2022/09/27 05:1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85)新零售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9/26 2.減資緣由:為健全公司財務結構與未來營運發展需要,擬辦理減資以銷除累積虧損。 3.減資金額:於110年12月31日合併財務報表經簽證會計師查核後待彌補虧損為新台幣409,267,074元;本次計劃辦理減資彌補虧損290,192,885元。 4.消除股份:普通股29,019,289股。 5.減資比率:50%(即每仟股換發500股)。 6.減資後股本:29,019,289股。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1/11/14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6,440,581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6,440,581股、22.19%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並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之。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1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股東逾期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支付予該股東,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本次減資彌補虧損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2)本次減資案經11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並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提請董事長訂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基準日並辦理減資作業之相關事宜。 (3)本次減資之相關事宜,若因事實需要、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處理之。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