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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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2)新美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11 2.預計發行價格:無償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5,100,000股 4.既得條件:符合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定之任職年限 及個人績效考評標準。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限本公司及其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並依本公司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配股數量。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專業人才,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增加公司競爭力, 並創造公司及股東之最大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發行價格以新台幣面額10元計算,每股公平價值約為23.95元,計算發行可能之費用化 金額新台幣122,145,000元,如以114年12月發行後對114年度、115年度、116年度、 117年度及118年度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分別暫估為新台幣3,562,563元、新台幣 42,750,750元、新台幣41,223,938元、新台幣23,411,125元及新台幣11,196,625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發行價格以新台幣面額10元計算,每股公平價值約為23.95元,如以114年12月發行後, 對114年度、115年度、116年度、117年度及118年度,對公司盈餘影響各約0.01元、 0.16元、0.16元、0.09元及0.04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對現有股東權益應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已於114年05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基準日訂定,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 (即發行日)、發放日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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