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企銀:公司因違反銀行法規定,遭核處罰鍰200萬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34)臺企銀-公告本公司遭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罰鍰新臺幣200萬元。
1.事實發生日:114/02/12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世貿分行及汐止分行前行員挪用公款所涉缺失,核有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200萬元。 4.處理過程: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5.處分情形:核處罰鍰新臺幣200萬元。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2,00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臺幣200萬元。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不適用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已就相關管控機制進行改善,強化管理規範。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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