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國家藥品管理局撤銷註冊及禁止銷售1項含有咪康唑成分之美容護膚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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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31 10:27
馬來西亞國家藥品管理局撤銷註冊及禁止銷售1項含有咪康唑(Miconazole)成分之美容護膚產品
馬來西亞衛生部(Ministry of Health)總監莫哈末拉茲(Dr. Radzi Abu Hassan)頃指出,該部轄下機構之國家藥品管理局(National Pharmaceutical Regulatory Agency,簡稱 NPRA)近期進行產品化驗分析,發現馬國一項美容護膚產品,包括Clemira Care Cream含有咪康唑(Miconazole)成分,該局立即撤銷該當產品註冊及禁止銷售。
依據馬國國家藥品管理局規定,美容產品禁止含有咪康唑成分,因此成分將增加皮膚耐藥性,從而降低未來治療感染疾病之有效性。上述產品的零售與經銷商禁止銷售與配銷,否則將違反1984年藥物與美妝品管制條例。
馬國國家藥品管理局要求相關經銷商立即停止銷售前述產品,以免違反1984年馬國化妝品及毒品管制條例。首次違反條例者之個人,將處以2.5萬馬幣(約5,444美元)的罰款,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能兩者併行;倘為再犯者,將處以5萬馬幣(約1.09萬美元)罰款,或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可能兩者併行。觸犯條例的企業,犯者將處以5萬馬幣(約1.09萬美元)罰款,累犯者則處以高達10萬馬幣(約2.18萬美元)罰款。(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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