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達 股東會決議同意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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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2)廣達-股東會決議同意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 114/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梁次震(董事兼總經理) ‧黃健堂(董事兼執行副總) ‧楊俊烈(董事兼資深副總暨財務長) ‧林琬琬(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董事或經理人,或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股東大會決議通過 ‧梁次震: 鼎天國際 董事/廣達代表人 達威電子 董事長/廣達代表人
‧黃健堂: 廣明光電 董事/廣達代表人 達研(上海)光電 董事長/QHH代表人 東莞雙營光電有限公司 董事長/QDL(HK)代表人
‧楊俊烈 廣明光電 董事/廣達代表人 鼎天國際 董事/廣達代表人 東莞雙營光電有限公司 董事/QDL(HK)代表人
‧林琬琬 和碩聯合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黃健堂(法人代表 董事長)、楊俊烈(法人代表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黃健堂: 達研(上海)光電 董事長/QHH代表人 東莞雙營光電有限公司 董事長/QDL(HK)代表人
‧楊俊烈 東莞雙營光電有限公司 董事/QDL(HK)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松江加工出口區、廣東省東莞市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電腦周邊儲存裝置及相關零組件之製造及銷售; 光學儀器及電子零組件製造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兼任公司皆為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且本公司皆具有實質控制權, 故為保障股東權益,派任董事會法人代表,以監督該轉投資公司之 財務及業務。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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