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票金訂5/23召開股東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89)國票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暨受理股東提案事宜(召開方式:視訊輔助股東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5/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植福路8號3樓(大直典華會館光影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13年度營業報告案。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三)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二)承認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討論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三)討論解除本公司第八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3/2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5/2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應公告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宜,其內容如下: 1.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2.提案規定: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含標點符號),超過者不予列入。 3.受理期間:本公司訂於114年3月11日至114年3月20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除外)受理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4年3月20日下午5時前送(寄)達簽名或加蓋印鑑之提案文件,並敘明聯絡方式,以利本公司董事會進行審查並回復審查結果。採郵寄方式者,請以掛號郵件寄送並於信封正面註明『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利處理。 4.受理處所:臺北市中山區樂群三路128號17樓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處。 二、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4年4月23日至114年5月20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http://www.stockvote.com.tw)。 三、本次股東會將以視訊輔助方式召開,相關說明如下: 1.本公司視訊輔助股東會依公司法第172條之2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下稱股務處理準則)第二章之二等相關規定辦理。 2.本次股東會視訊部分,係採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保公司)提供之平台,並應遵守集保公司訂定之股東會視訊會議作業要點、問答集及操作說明等文件,相關文件請參考集保公司網頁。https://www.tdcc.com.tw/portal/zh/page/show/402897967d841dba017e8eea7fc5009c 3.股東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視為親自出席。 4.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應自114年4月23日起,至遲於股東會前二日(114/5/20前),於集保公司股東e票通平台辦理註冊及登記,並於股東會當日辦理報到、觀看直播、文字提問及投票。https://www.stockvote.com.tw/evote/index.html 5.已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 6.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述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7.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8.股東若已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除股務處理準則或公司法另有規定外,不得再出席股東會;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9.倘本次股東會於主席宣布開會前或會議進行中,因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且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未達股東會決議之法定定額,致使會議無法續行時,本公司訂於114年5月27日上午9時於臺北市樂群三路128號7樓延期或續行集會,延期或續行集會,列載於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不再重新寄發開會通知。 10.若發生前項股東會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本公司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 11.其餘未盡事宜,請參照股務處理準則及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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