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茂公開收購凡甲普通股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且應賣有價證券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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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5 14:08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81)強茂-公告本公司公開收購凡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且應賣有價證券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
1.事實發生日:110年2月25日 2.發生緣由: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凡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號3526,以下簡稱凡甲公司)普通股,公開收購條件並於110年02月05日均已成就,且截至民國110年02月25日13時31分累計應賣股數14,991,780股,已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14,583,162股,爰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4款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公開收購人將持續公開收購凡甲公司之普通股至110年2月25日下午3點30分止。提醒欲參與應賣凡甲公司普通股之股東,請持證券存摺與留存印鑑至原開戶證券商處,辦理應賣手續。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次公開收購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賣諮詢專線: 02-2389-2999或查詢凱基證券網址:http://www.kgieworld.com.tw/。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應賣股數已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股份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且無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內(含第5個營業日)辦理應賣有價證券交割及收購對價支付事宜。 5.已交存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之退還時間、方法及地點:本次公開收購凡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預定收購數量為14,583,162股,應賣股數已於110年02月25日超過前述預定收購數量,應賣有價證券超過預定收購數量部分,公開收購人退還應賣有價證券時間、方法及地點如下: (一)時間: 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1個營業日(即110年2月26日)。如發生 天災或銀行匯款系統異常等不可抗力情事時,公開收購受委任機構得至該等不可抗力情事消滅後執行之。 (二)方法: 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已超過預定收購數量,在本次公開收購之其他條件亦均成就、且本次公開收購未依法停止進行之情況下,公開收購人將以計算方式依比例向應賣人購買。 前述計算方式說明如下: (1)計算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將各應賣人之應賣股數為壹股至壹仟股(含)以下者,計入優先收購數量;各應賣人之應賣股數超過壹仟股者,以壹仟股計入優先收購數量。 (2)若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未超過預定收購數量:計算方式為優先收購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後,按各應賣人之應賣有價證券數量扣除前述優先收購數量後之股數依比例分配至壹仟股為止全數購買;如尚有餘額,公開收購人將按隨機排列方式依次購買,故應賣人有 股份無法全數出售之風險。 前述比例之公式如下: (預定收購數量–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 (3)若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超過預 定收購數量: 計算方式為各應賣人之應賣有價證券數量依比例分配至壹仟股為止全數購買;如尚有餘額,公開收購人將按隨機排列方式依次購買,故應賣人有股份均無法出售或僅部分出售之風險。 前述比例之公式如下: 預定收購數量 / 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數量部份,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帳號:(9203)059600-8)轉撥回各應賣人之原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三)地點: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明水路7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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