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藥業-KY修訂111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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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1 15:14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550)北極星藥業-KY-公告修訂本公司111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事實發生日:111/11/11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1/08/16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原通過並公告之111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辦法節錄如下: 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發行 發行股數:4,000,000單位 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之全職員工為限。 (所稱「子公司」,係指符合證期局107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121068號函釋之規定辦理。)認股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 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下列事項,包括但不限於資歷、年資、職級、工作績效及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由董事長核訂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同意。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應「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於111/8/15之修正,修正內容如下: 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兩年內發行 發行股數:16,000,000單位 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決權之股數超過50%之國內外子公司之全職員工為限。認股基準日由董事 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年資、考核等因素擬定分配標準,由董事長同意後提交薪資報酬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審核,最終由董事會核定。一般員工(未兼任董事及經理人者)之發行名單,由審計委員會審核。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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