湧德 本公司公告資金貸與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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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9)湧德-本公司公告資金貸與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
1.事實發生日:114/05/16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U.D.ELECTRONIC VIETNAM COMPANY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湧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 湧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直接投資之越南湧德有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682,23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30,889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東莞德洋精密橡塑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湧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間接投資之中江湧德電子有限公司資金貸與 湧德間接持股51%東莞德洋精密橡塑有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36,18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12,82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週轉。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東莞德洋精密橡塑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湧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間接投資之Morning Paragon Limited資金貸與 湧德間接持股51%東莞德洋精密橡塑有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9,096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038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週轉。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068,75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5.41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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