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過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新投信)合併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光投信)案。台新投信為擴大整體規模經濟與效益,以發行新股為對價吸收合併新光投信,台新投信為存續公司,新光投信為消滅公司,合併後有助於整合資源及提升市場競爭力並降低營運成本,提供客戶更優質多元的產品與服務。(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