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總理在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高峰會揭櫫3項承諾
第78屆聯合國大會(UNGA 78)刻正在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期間泰國總理兼財政部部長Srettha Thavisin於9月19日在2023年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高峰會領導人對話會上發表聲明,重申泰國對實現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的承諾。
在談到「動員金融與投資及實現永續發展目標的實施方式」主題時,Srettha總理申明泰國政府實現永續發展目標的優先事項,並指出該等事項是泰國永續未來的關鍵。並表示,聯合國宣布這10年為「行動十年」(Decade of Action),政治意願必須與國際團結齊頭並進。需要加強有效的多邊主義及強大的多邊架構,此將使國際社會能夠應對挑戰並加速實施可持續發展目標。
Srettha總理指出,國際社會解決SDG融資缺口、擴大SDG投資、尋找創新資金來源、為國際金融架構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至關重要。並聲言泰國支持聯合國秘書長關於改革該架構的呼籲,以及其在2030年之前每年提供5,000億美元的SDG刺激計畫。
此外,泰國已發行2類永續發展債券,籌集125億美元的綠色與社會投資,並推出「泰國綠色分類法」(Thailand Green Taxonomy),作為被視為環境永續的經濟活動之參考工具。另有100多家泰國公司已組成「全球盟約泰國網路」(Global Compact Network Thailand, GCNT),承諾到2030年前投資430億美元用於SDG相關計畫。
Srettha總理強調泰國致力於以人為本及以地球為中心的發展,利用「自給自足經濟哲學」(Sufficiency Economy Philosophy, SEP)與「生物-循環-綠色」(Bio-Circular-Green, BCG)經濟模式,在SDG的經濟、社會及環境目標之間取得平衡。
Srettha總理宣布實現SDG的3項國家承諾,旨在提高人民的生計與福祉,並增強社會基層力量:
1.誓言不讓任何一個人掉隊,並首先照顧落在最後面的人(leave no one behind while reaching those furthest behind first),力爭到2027年前使所有跨代貧窮(generational poverty)的家庭擺脫困境。
2.承諾促進與保護所有人的人權。為促進健康權,泰國將採取措施確保2027年前將面臨健康貧窮的家庭數量降至0.25%以下。
3.保證促進各級合作與夥伴關係,以支持氣候行動,包括確保到2030年前每個人可獲得負擔得起的現代化能源服務。(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