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補充保費制度的討論,再次揭露出政策設計與社會感受之間的巨大落差。主管機關的初衷固然可理解:健保支出長期高於收入,亟需擴大補充保費來源,讓制度財務更永續。若從「全年度實際扣繳」的角度出發,確實有其合理性。然而,我們觀察,問題不在「是否該加收」,而在「怎麼收」——以及收的方式是否與社會公平的邏輯一致。
過去的規則是,「特定項目收入每筆超過2萬元,即扣繳2.11%用於補充保費」。但政府新提案卻改為「全年特定項目收入累計合併計算,只要超過2萬的部分,就全數扣繳2.11%」。這樣的轉變,不僅改變了制度本質,也打破了原本的公平感。
我們認為,對一般上班族而言,主要所得早已納入綜合所得稅,被動收入如利息、股利、稿費等,本是生活中微小的喘息空間。當政府說這些「超過2萬元的部分」都要額外繳2.11%,人民當然會覺得不合理。這不是逃稅心理,而是覺得制度失衡——為什麼努力累積一點資產反而成為新的被追繳對象?
我們認為,這樣的設計會產生「相對剝奪感」。
對收入幾千萬、上億的企業大股東而言,針對特定的6類所得扣繳補充保費只是「少賺一點」,幾乎不痛不癢;但對一般民眾,這卻是實質負擔。政策若沒有區分收入結構,反而可能強化社會對立,削弱健保的公共信任基礎。
我們建議,政府不應再用「2萬元」作為所有人統一的起扣點門檻。應先回頭檢視既有數據——過去哪些族群受補充保費影響最大、哪些影響最小——再依據實際所得結構,設定更合理的免繳額度,例如15萬或20萬元。超出此額度的部分,再依比例收取補充保費,才能達到「多繳一點,讓健保更穩」的社會共識。
這樣的設計,不僅符合所得能力原則,也有助於減輕中產階級的不滿情緒。
既然綜合所得稅制度中已有「基本扣除額」,那麼從6類所得扣繳健保補充保費也應該建立類似的概念。以既有的「2萬元」額度作為切割門檻,不僅缺乏邏輯,也無法反映民眾真實的所得結構。這樣過於簡化的設計,很容易被視為「拍腦袋政策」,結果當然就是可以預期的了:政策一丟出,民怨沸騰;輿論炸鍋後,官方急撤回,表示要「再研議」。這一進一退,不僅讓健保財務改革失去推動力,也損害了政府的政策公信。
事實上,衛福部研議的健保補充保費改革方案會導致輿論炸鍋,隨後遭行政院定調「暫緩規劃」的結果,並不令人意外。沒有事先向大眾充分說明方案的設計原委、探明受影響群眾的可能反應與輿情,要如何寄望台股投資人理解、讓存股族甘心買單?這一步,在政策溝通上,確實顯得有些進退失據。
我們認為,健保改革不該被草率的技術細節拖垮。若政策初衷是讓制度更穩健,就應該以公平、透明與可理解的邏輯來說服民眾。只有當人民覺得「這是合理的貢獻」而非「被多收的負擔」,健保這個社會共同體的信任,才能持續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