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利桑納州立法 限制蘋果App抽成
亞利桑納州眾議院以31票對29票通過一項法案,要求網路應用商店允許開發商使用自有付款處理軟體,不必再支付蘋果和谷歌抽成費用。
但在成為正式法律前,該法案仍有許多挑戰有待克服。首先,必須經過亞利桑納州參議院討論並通過,而且州州長杜西(Doug Ducey)可以選擇否決該法案。即使成為法律後也將面對一些問題,像是蘋果或谷歌是否會遵守,或者是否會告上法庭。
幾周前北達科他州參議院投票反對通過類似法案。
這項法案要求App商店中每年下載量超過100萬的軟體開發商可自行選擇使用支付方式,從而可以避開15%到30%的抽成費用。該法案將適用於亞利桑納州的公司和用戶。
雖然該法案未點名任何公司,但顯然是針對蘋果公司的App Store和谷歌的Google Play。亞利桑納州眾議院對該法案的討論主要集中在蘋果公司,部分涉及谷歌,不涉及遊戲機或音樂播放器的數位軟體商店。
提案人共和黨籍亞利桑納州眾議員科布(Regina Cobb)說:「我認為它們壟斷了市場。」「我相信每個人至少有一支谷歌Android或蘋果手機。」
其他立法者則以其他理由反對該法案,其中包括立法過於草率、是否隸屬聯邦管轄,以及擔心該法案將在聯邦法院遭到質疑,因為它可能抵觸美國憲法。
民主黨籍亞利桑納州眾議員羅德里格斯(Diego Rodriguez)說,「我們真正該關心的是致力保護消費者的政策。該法案不能保護消費者,它只是保護一家價值10億元的公司免受另一家價值10億元公司的侵害。」
蘋果公司反對這項法案,蘋果法務長安德爾(Kyle Andeer)在上周聽證會中表示,這等於「政府要求蘋果公司放棄App Store」,「讓出售數位商品賺進數百萬至數十億元的開發商免費獲得App Store的全部價值。」(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