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關係人 |
名稱 | 擔任本公司職稱 |
8 Inc.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
Allshores Capital (Korea) Limited |
本公司監察人擔任該公司董事且本公司董事持有該公司百分之十以上之股份 |
Allshores Capital (Malaysia) Limited |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擔任該公司董事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持有該公司百分之十以上之股份 |
Allshores Capital Limited |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擔任該公司董事且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持有該公司百分之十以上之股份 |
Catalyst Ventures PVT. LTD. |
本公司董事及其配偶擔任該公司董事且本公司董事及其配偶持有該公司百分之十以上之股份 |
Nomura 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nagement France S.A.S.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董事 |
Nomura AM Finance Inc.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
Nomura Asset Management Australia Pty Limited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
Nomura Asset Management Europe KVG mbH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董事 |
Nomura Asset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
Nomura Asset Management Ireland Limited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
Nomura Asset Management Malaysia Sdn. Bhd.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
Nomura Asset Management Singapore Limited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
Nomura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董事及經理人 |
Nomura Asset Management U.S.A. Inc.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
Nomura Babcock & Brown Co., Ltd.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
Nomura Capital Partners Co., Ltd |
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董事 |
Nomura China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
Nomura Corporate Research and Asset Management Inc.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
Nomura Financial Services LLC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
Nomura Funds Ireland plc |
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董事 |
Nomura Holding America Inc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
Nomura Holdings, Inc.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經理人 |
Nomura Islamic Asset Management Sdn. Bhd.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
Nomura Mezzanine Partners Co., Ltd.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
Nomura Real Asset Investment Co., Ltd.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
Nomura Sparx Investment, Inc.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
Percipient Partners PTE. LTD. |
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董事且本公司董事持有該公司百分之十以上之股份 |
Skyline Asset Holding Limited |
本公司監察人擔任該公司董事且本公司監察人持有該公司百分之十以上之股份 |
Wealth Square Co., Ltd.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
中銨艾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本公司員工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董事且持有該公司百分之十以上之股份 |
日商 Nomura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
本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本公司董事擔任該公司經理人 本公司監察人擔任該公司董事 |
台中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員工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經理人 |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員工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經理人 |
香港商 Alpha Magnus Investments Limited |
本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 本公司董事持有該公司百分之十以上之股份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
香港商 Skyline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
本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 |
彩伸企業有限公司 |
本公司員工之配偶持有該公司百分之十以上之股份 |
野村投資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Nomura Investment Management (Shanghai) Co., Ltd.)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本公司監察人擔任該公司監察人 |
野村海外投資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Nomura Overseas Investment Fund Management (Shanghai) Co., Ltd.) |
與本公司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 本公司監察人擔任該公司監察人 |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員工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經理人 |
創藝有限公司 |
本公司員工之配偶擔任該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並持有該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 |
富蘭克林華美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員工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經理人 |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經理人之配偶擔任該公司之經理人 |
嘉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員工之配偶擔任該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並持有該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