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同基金依基金公司之組織型態,可分為以下二種:

由基金公司,保管銀行,投資人三方共同訂立信託契約,並受其契約規範,由基金公司發行受益憑證給予投資人,並善加管理基金;保管銀行則負責保管基金的資產;投資所產生的利潤則歸於投資人,目前國內基金均屬於此一型態。

公司發行股份,由投資人購買公司的股票,進而成為股東,股東可以行使公司組織中的各項權利,待基金達成立規模後再和基金公司訂約,委請其管理及運作此基金,美國的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屬於此種性質。


•授業主題:
初步對基金的認識
•基金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