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05臺灣Smart ETF將於7月18日除息
標題: 00905臺灣SmartETF將於7月18日除息,最後買進日為17日
摘要: 投資台灣股市並訴求品質、價值及動能因子的富蘭克林華美台灣Smart ETF 基金,已於7月3日公告將於7月18日二度配發股利,單位最後配發金額以7月14日二次公布訊息為準。
又到了除權息旺季,七月多達20檔以上ETF即將除權息,預計陸續於18日後配發現金股息。富蘭克林華美投信於3日公告,去年4月成立的臺灣SmartETF (00905)基金將於7月18日再次除息,該ETF將於18日第二次配發股利,並以7月14日二次公布訊息為準,最後買進日為7月17日(一)收盤前。
今年來,無論美股或台股皆受到ChatGPT爆紅,帶動AI半導體相關科技股的勁揚,台灣加權指數也一度站上一萬八千點以上,可見台股ETF除權息將相當精采,本次七月預計共有18檔以上ETF將進行除權息,相關資訊可上網詳見各公司官網、投信投顧公會或公開資訊觀測站。
富蘭克林華美投信已於7月3日公告本次「分配收益公告─新增(ftft.com.tw)」,富蘭克林華美臺灣Smart 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00905)收益分配期前公告,2023年第二次配息將啟動,除息交易日為7月18日,實際配發金額將以7月14日之公告為準(註1),收益分配發放日為今年8月14日。註1:股息率不代表報酬率,且過去股息率不代表未來股息率。
針對目前台股市場,富蘭克林華美臺灣Smart ETF(00905)基金經理人林孟迪表示,台股今年表現優於其他亞洲市場,儘管總體經濟數據不如預期,但就產業面來看,因AI議題帶動下不少科技股上游公司營收有優於預期的可能,再加上外資回流新興市場股票,台股高殖利率特性也相對受青睞,如:半導體、伺服器、電子零組件等相關產業,表現可望優於預期。
然而,林孟迪認為,就電子業角度來看(見圖一),今年確實已在去庫存的後半段,市場目前大多對利空已有預期,因AI帶來的新需求則成為今年市場上的意外之喜。因此,雖然高通膨使各國央行政策仍舊偏緊縮,資金面仍受壓抑,但科技股去庫存狀況逐漸進入尾聲,瀰漫去年的產業利空終將淡去,也予股市較大支撐;因此,不論從價值面的角度或是防禦型的股利收入來看,台股仍具潛在投資價值,建議不妨可趁拉回之際,逢低進場、中長期投資。
富蘭克林華美投信2022年發行的「00905FT臺灣Smart ETF」為首檔多因子策略股票型ETF,今年元月已發布首次季配息公告,根據過去統計顯示00905追蹤的特選SMART多因子指數股利率過往多優於臺灣加權指數(註2),值得投資人納入投資參考。註2:特選SMART多因子指數發布日期為2020/8/10,發行日前之資料為假設回溯測試結果,非實際表現,並基於指數發行日當時採用之指數編製方式回溯。註:股利率計算方式為總報酬指數減股價指數,臺灣加權指數股利率可能與臺灣指數公司網站揭露之股利率不同;股利率不代表報酬率,且過去股利率不代表未來股利率。<以上資料包含指數回測結果,不代表基金投資組合或指數之實際報酬率及未來績效保證,實際表現可能與回測結果有所差異。基金不同於指數,基金可能會有中途清算或合併等情形,投資人無法直接投資指數。
在波動的市場中,不妨利用00905臺灣Smart ETF的三核心策略,透過為品質、價值及動能因子來追求市場報酬(β)+超額報酬(α),其中「品質因子」篩選財務品質及結構佳的公司股票,「價值因子」使用股東收益率等5項指標篩出台股具評價面低估值機會的公司,「動能因子」追尋股價技術面趨勢之外,也追尋企業盈餘動能,組合成技術面及基本面的順勢投資策略。
富蘭克林華美投信認為,多因子策略追求在牛市行情透過動能乘風而上,熊市行情則更重挑選價值,盤整則透過品質來強健抗震,期望能讓投資者能更簡便且順心,真正做到「智慧新存股」的目標,漲時重勢、跌時重質的特性。
*「FT臺灣SmartETF」(00905)收益分配公告,了解更多:請見官方網頁https://www.ftft.com.tw/Areas/0090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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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提及之個股僅為舉例用,非為個股之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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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及之有價證券僅為舉例用,非為有價證券之推介。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以上指數試算結果並非代表特定基金之投資成果,亦不代表對特定基金之買賣建議,基金不同於指數,基金可能會有中途清算或合併等情形,投資人無法直接投資指數。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自上市日起以追蹤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為投資目標,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當標的指數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較大的波動風險。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本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一)本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成交價格、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市費等)、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之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二)本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持有的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債券,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債券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本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三)本基金以新臺幣計價,而本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因此本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本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本基金自成立日起至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位之申購及買回。「臺灣指數公司特選Smart多因子指數」係由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編製及計算;惟「富蘭克林華美臺灣SmartETF」並非由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贊助、認可、銷售或推廣,且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不就使用「臺灣指數公司特選Smart多因子指數」或該指數於任何特定日期、時間所代表數字之預期結果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或聲明。與指數值及其成分股清單有關之一切著作權均歸台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富蘭克林華美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業已就使用該著作權發行「富蘭克林華美臺灣SmartETF」之行為,自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完整之使用授權。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本基金不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故投資本基金可能發生部分或全部本金之損失,最大可能損失則為全部投資金額。金融消費爭議處理及申訴管道:就本公司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所生紛爭投資人應先向本公司提出申訴,若三十日內未獲回覆或投資人不滿意處理結果得於六十日內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或簡式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經理公司及基金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經理公司網站中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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