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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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簡稱RCEP,概念始於2011年11月第19屆東協高峰會,是由東協十國發起,邀請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印度共同籌組「10加6」,意即東協十國+6國,通過削減關稅及非關稅壁壘,建立16國統一市場的自由貿易協定。
RECP自2013年開始推動自貿談判,2019年,印度退出RCEP協商。2020年11月,除了印度,共有15國正式簽署,包含中國、日本、韓國、澳洲、紐西蘭,以及東協的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新加坡、汶萊、柬埔寨、寮國、緬甸、越南等。以上15國的經濟總量約佔全球GDP的約三分之一,貿易額也約佔全球的三分之一,所涵蓋區域也將成為全球最大的自貿區。此外,RCEP設立貿易談判委員會三個部門:商品、服務以及投資。
RCEP的開放程度超過以往,15國均作出高於各自「10+1」自貿協定(東協分別與其他五國的FTA)水準的開放承諾。承諾服務部門數量在入世承諾約100個部門的基礎上,新增了研發、管理諮詢、製造業相關服務、空運等22個部門,並提高了金融、法律、建築、海運等37個部門的承諾水準。
在服務貿易方面,日本、韓國、澳洲、新加坡、汶萊、馬來西亞、印尼等七個成員採用負面清單方式承諾,中國等其餘八個成員採用正面清單承諾,並將於協定生效後6年內轉化為負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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