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
為促進全球溫室氣體減排,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所採用的市場機制,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於1992年5月9日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1997年12月於日本京都通過了公約的第一個附加協議,把二氧化碳排放權作為一種商品,從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由合約的買方透過支付另一方,以獲得溫室氣體減排額,買方可將購得的減排額用於實現排目標。經過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後,全球碳交易市場出現大幅成長,2007年碳交易量達27億噸,成長68.7%。未來,碳交易可望超越石油成為世界最大宗商品,而碳交易標的的標價貨幣綁定權以及由此衍生出來的貨幣職能,將對打破單邊美元稱霸局面,促使國際貨幣格局多元化產生影響。
碳交易商品型態:
全球碳交易市場分為兩種碳權商品型態,(一)、指在總量管制下,政府依據特定的核配準則,核配給排放污染源的排放權,這些「許可排放權(Allowance)」可在交易市場進行買賣,稱之;(二)、在減量計畫基礎下的減量額度,額度來源是減量計畫實行前的基準線排放量與減量計畫執行後排放量的差額。這兩種碳權商品的特性中,以「許可排放權」交易市場的規模大於「計畫基礎交易」的市場規模,前者是根據歷史排放量核配排放權,後者則是透過減量計畫獲得排放權,由於前者規模較大,獲得配核排放權的數量也日趨嚴格,故形成較大的市場規模。
人類每年產生約380億噸CO2,按照平均交易價約3.5美元/噸計算,潛在的碳交易市場約為1,330億美元 (380億噸x3.5美元),但現在僅有排放的一部分被法律約束。隨著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對本國的排放立法,碳交易將成為熱門的商品市場。
在京都機制下的清潔發展機制(CDM)計畫,創造出「經認證的排放減量」(CER),以及另一個在聯合減量(JI)計畫下,發展出的「排放減量單位」(ERU)。截至2008年2月,全球已經註冊的CDM項目有1,087個,其中能源產業領域650個,占59.8%,是所有領域最多的,CDM主要與發展中國家有直接相關。
EUA與CER的價格與能源產品價格聯繫緊密,常隨著能源價格的漲跌而發生相應變化。能源產品價格在2007~2008年上半年呈現上升趨勢,EUA和CER價格相應上升;直到2008年下半年能源產品價格出現大幅下降,EUA和CER價格也隨之應聲下跌。歐盟溫室氣體排放量與各國GDP總量變化呈現正相關變化關係,而與金融市場聯繫不大。
全球碳交易市場及貨幣:
國際碳市場可區分為兩大類,以是否受京都議定書轄定為標準,分為「京都市場」(配額市場)和「非京都市場」(自願性市場)。京都市場主要由歐盟排放貿易體系(EU ETS)、CDM市場和JI市場組成,非京都市場包括自願實施的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強制實施的澳洲新南威爾士溫室氣體減排體系(GGAS)及日本自願性碳交易計畫等。為確保自願性市場減碳額度的可信度,國際碳排放交易協會(IETA)於2007年11月發佈了「自願性碳標準」(VCS),奠定自願性市場與京都機制市場未來聯結的基礎。
現階段在全球碳交易市場中由EU ETS遙遙領先,CDM市場居第二,再其次則是 JI市場和自願市場等,因此在碳交易計價和結算貨幣的問題上,已由歐元領先在前。
2009年,歐洲主要的碳排放交易所包括:歐洲氣候交易所(ECX)、法國電力交易所(Powernext)、北歐電力交易所(Nord Pool)、歐洲能源交易所(EEX)、澳洲電力交易所(EXAA)、環境交易所(Bluenext)六大交易中心,均用歐元計價。此外,二級「核證減排額」(CERs)和CER期貨、期權市場增速極快。ECX、Nord Pool已經推出了二級CER現貨和CER期貨交易,其中,ECX於2008年3月推出CER期貨合約後,僅1個月交易量就高達1600萬噸二氧化碳,這部分新增市場主要在歐洲市場進行,以歐元計價。
非京都市場方面,美國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是全球第一家自願減排碳交易市場交易平台。在CCX,會員公司自願限制各自的溫室氣體排放,維護大氣環境穩定,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同時提高品牌知名度與美譽度,截至2009年會員公司達200多個,主要來自航空、電力、環境、汽車、交通等行業。在CCX的減排計劃中,許多北美公司和當地政府自願作出了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承諾,以保證CCX能夠實現其兩個階段的目標:第一階段(2003~2006年)所有會員在其基準線排放水平的基礎上實現每年減排1%的目標;第二階段(2007~2010年)所有成員將排放水平降至基準線水平的94%以下。
澳洲新南威爾士溫室氣體減排貿易於2003年1月啟動,它對該州的電力零售商和其他部門規定排放份額,對於額外的排放,則通過該碳交易市場購買減排認證來補償。2007年,澳洲新政府制定了本國減排措施與建立碳交易體系的關鍵性報告,其中包括「京都議定書」減排額的使用等,並於2009年提交立法程序獲得法律保護,希望這些減排措施以及在此基礎上建立的碳交易體繫在2010年可以正式運行。
中國方面,已成立的交易市場代表分別為:北京環境交易所(簡稱:北交所)、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簡稱:上交所)以及天津排放權交易所(簡稱:天交所)。中國成為全球第二大碳排放資源國。
在碳權交易市場中,歐洲各已開發國家已成為最大買主,亞洲地區已開發國家則只有日本成為碳權交易之買家。另澳洲及紐西蘭因擁有大量多餘額度的商機,已成立交易所,將本身多餘額度賣給北美、西歐等已開發國家並獲得豐厚利潤。北美洲部分,加拿大於2007年7月成立交易所,加入碳權交易之市場,美國則因遲未簽署京都議定書,故僅有自願性成立之組織芝加哥氣候交易所建置碳權交易買賣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