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民強:遠東用SOGO商標已損太平洋SOGO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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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3 14:26
精實新聞 2012-05-03 14:26:01 記者 林詩茵 報導 今(3)日遠東SOGO巨城購物中心開幕,太平洋建設(2506)總裁章民強則發出聲明稿表示,經濟部在2010年2月已撤銷遠東集團對太流(太平洋SOGO母公司)的增資,遠東集團對太設及太平洋SOGO已無任何控制權,但遠東竟在2010年的5月19日以太平洋SOGO舉債,並以高達58.88億元買下風城購物中心,現又以太平洋SOGO向銀行申請聯貸開設新竹巨城,並取名為「遠東SOGO」,這已嚴重損及太平洋SOGO股東權益。
章民強表示,「SOGO」的商標使用權,依太平洋SOGO原先與日本SOGO集團的約定,除台中「廣三SOGO」以外,其餘台灣地區的使用權,在西元2013年前應專屬太平洋SOGO使用。現遠東集團竟使用「遠東SOGO」商標,此若非魚目混珠,便是刻意損害太平洋SOGO的商標專用權,對太平洋SOGO股東權益的影響更大。
章民強認為,行政院金管會從2010年第1季迄今,一直認定遠東集團相關非法增資太流公司的關係企業財報無需重編;經濟部則是將太平洋SOGO之公司登記加註「公司申請董監事變更登記審查中」後,把該公司原已任期屆滿而當然解任之董監事資料,繼續保留在網路公示登記資料中,這均屬破天荒地開全國首例,更讓其他上市櫃公司對遠東集團能夠獲此恩寵欣羨不已。
他強調,自今年2月中旬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就太流公司選任陳榮傳、王弓及簡敏秋等3位臨時管理人以來,遠東集團不僅拒絕將太流公司所持有的78%太平洋SOGO股票、存摺、現金及帳冊等交付予3位臨時管理人,更對太流公司臨時管理人依法院裁定執行「改派太平洋SOGO董監事」(召集太平洋SOGO股東會改選董監事)以解決經營權爭議之任務百般阻撓。如此不尊重法院裁定的作法,卻未看到政府有任何作為。
章民強重話表示,SOGO經營權爭議演變迄今,已不僅僅涉及太平洋SOGO股東的權益,更成為公平正義指標,他建請馬政府切莫忘記「依法行政」、司法切莫忘記「公正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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