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22-05-06 13:09:57 記者 羅毓嘉 報導
亞太電信(3682)董事長陳鵬(圖)指出,與遠傳(4904)的合併案一切合法合規,遵循公司治理相關法令,包括董事會、股東會表決等流程均遵循相關規定,由於雙方合併仍待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與公平會等主管機關核准,目前並沒有具體的時間表。
陳鵬指出,電信產業具備資本高度密集、規模經濟特性,加上近年市場過度飽和,全台灣行動電話用戶數近3000萬,為維持競爭力,業者需要大規模投資,包含通訊設備建置與維修、高額頻譜標金等,即使推出低價資費吸引用戶,仍無法達成經濟規模,小業者經營相形困難,長期虧損補貼用戶絕非長久之計。
陳鵬表示,亞太電和遠傳的合併案是董事會著眼股東、消費者長遠利益而提案,也已經經過股東會通過,合併案乃是依法進行,過程公開透明,均遵循公司治理相關法令而為。
陳鵬說,合併案的價格股東一定會有不同想法,然而最終交付表決的結果是順利通過,表示多數股東還是認同亞太電併入遠傳後仍有價值成長的空間。亞太電長期虧損,在價格計算上本就有可能造成減分、折價的結果,惟與遠傳合併後,雙方可節省共用的成本、資源也可以共享,後續效益是在合併之後會陸續顯現。
陳鵬強調,透過換股合併,股東可獲得穩定的配息,合併後之綜效提升,最終亦可反映在公司價值與股價,對股東長期利益是最好的選擇。
亞太電信在4月15日舉辦的股東臨時會中,出席率逾73%,其中出席股東逾90%贊成率通過亞太電信與遠傳的合併案。而根據亞太電的統計,對於合併案行使異議之股東(可依照企併法要求公司以公允價格買回股份)至法定截止日為止僅為七戶,合計占股本之比例為2.349%,若扣除法人股東,其餘有異議自然人股東僅約為0.1%。
陳鵬表示,未來電信市場競爭將更加激烈,所需資源越來越多,驅動產業整合,將有利創造更大綜效。唯有業者擁有穩定的利潤,才會有能力繼續投資、提供消費者優質的電信服務,盼NCC及公平會核准亞太電信與遠傳合併案,達成產業永續發展目標。
陳鵬認為,由於電信業是特許行業,主管機關審查的重點應在於頻譜資源的合理應用與用戶權益的保障,整個合併案是合法合規,對於股東權益影響有限,且亞太電評估相關流程並未牴觸到法規,主管機關流程照著走下去,目前沒有信心可以在原本計畫的九月30日完成合併,一切尊重主管機關的步調,不管合併成與不成,亞太電「每一天都會繼續把應該做的事情做好」。